(一)监护权方面,母亲应积极履行保护孩子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义务,在日常细心照顾孩子生活、保障安全,妥善管理孩子财产。当涉及孩子的民事活动时,如签订学习培训合同等,母亲可依法代理。
(二)抚养权方面,在离婚等争取抚养权的情形下,母亲要收集自身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如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等。对于两周岁以内的孩子,母亲要明确自己的优先抚养权利。
(三)探视权方面,若孩子抚养权归父亲,母亲可与对方协商确定合理的探视时间和方式,若对方拒绝,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探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