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报警并联系保险公司,等待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并出具责任认定书。
(二)若对方全责,联系对方保险公司定损确定维修费用,凭维修发票索赔;对方拒绝赔偿,可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向法院起诉。
(三)若双方都有责任,按责任比例分担损失,先由各自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按比例承担。
(四)若己方全责且有车损险,可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获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