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全责方应明确赔偿流程,先让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若赔偿不足,再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按合同赔偿,还有不足则自己承担。
(二)了解赔偿项目,在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时,要准备好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的凭证。若涉及残疾或死亡,按规定计算相应赔偿金额。
(三)对于财产损失赔偿,保留好车辆维修、车载物品损失等相关票据,若车辆灭失或无法修复,按重置费用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