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母亲身体健康且有抚养意愿和能力,通常两周岁以下子女会归母亲直接抚养,母亲可正常争取抚养权。
(二)当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时,父亲可收集相关病例等证据请求直接抚养子女。
(三)若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父亲可准备能证明母亲未履行抚养义务的材料,如证人证言等,要求子女随自己生活。
(四)存在其他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原因时,父亲需提供能说明该原因的有效证据来争取抚养权。
(五)父母双方若能就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达成协议,且能证明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可签订协议并向法院说明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