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约定仲裁管辖后,法院受理案件需满足特定条件,一是仲裁协议无效,二是当事人一方起诉未声明仲裁协议且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提异议。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在约定仲裁管辖的情况下,并非法院绝对不能受理。当仲裁协议无效时,法院可受理案件。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多种,如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定范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仲裁协议、一方受胁迫订立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且当事人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另外,若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而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法院受理提出异议,就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可继续审理。若在实际生活中,你遇到类似关于仲裁管辖与法院受理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