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尽快完成协议离婚,在申请离婚登记后,要牢记冷静期时长,避免遗忘时间。
(二)冷静期内双方都要慎重考虑离婚决定,若确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及时在30天内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三)提前准备好办理离婚所需的各项材料,提高办理效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