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持有生效的准予离婚判决,婚姻关系解除,双方按判决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若对判决不服,在上诉期内,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提交上诉状并按规定缴纳上诉费用。
(三)若判决已生效,有新证据或符合再审条件,可向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或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需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并提供充分理由和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