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自身抚养能力证据时,稳定收入证明可提供工资流水、工作证明等,居住环境证明可提供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等。
(二)关于孩子生活环境的持续性,除了让长期照顾孩子的父母出庭作证外,还可收集孩子日常活动照片、幼儿园老师的证言等辅助证明。
(三)证明自身教育背景和品德情况,可提供学历证书、获得的荣誉奖项等。
(四)收集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可通过拍照、录像记录对方不良嗜好,获取医院诊断证明证明对方严重疾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