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方面
原告应确保按时参加庭审,若可能无法到庭,提前准备好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并及时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若被告反诉,原告不到庭可能面临缺席判决的不利后果。
(二)刑事诉讼方面
公诉案件中被害人虽一般未到庭不影响审理,但有特殊身份且陈述重要时,要积极配合法院。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务必按时参加庭审,避免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中途退庭被按撤诉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