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人员在审查证据时,应严格按照三方面标准进行。对于定罪量刑的事实,要全面收集相关证据,确保没有遗漏关键事实。
(二)对每一项证据都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查证,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非法证据进入定案环节。
(三)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对全案证据进行综合分析,排除证据之间的矛盾和疑点,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确信程度。
(四)当证据达不到“证据确实、充分”标准时,坚决遵循疑罪从无原则,作出无罪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