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被诉离婚,先判断是否存在确有必要受理的情形,如女方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分娩等。若不存在,可向法院主张驳回男方起诉。
(二)若法院受理并审理,可争取子女抚养权,因为不满两周岁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
(三)在财产分割方面,可要求法院依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