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案件适用简易程序,鉴于要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可在立案后一个月左右留意法院通知,提前做好开庭准备。
(二)对于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因需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可能两到三个月左右开庭,这段时间要保持电话畅通,及时接收法院消息。
(三)无论何种程序,在等待过程中,要随时关注法院动态,若临近开庭仍未收到传票,可联系法院询问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