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抚养费标准时,需收集子女实际生活开销的相关票据,如教育费、医疗费等,以证明子女实际需要。
(二)有固定收入的一方,要提供工资条、银行流水等证明收入情况,按照月总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抚养费;若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百分之五十。
(三)无固定收入的,可通过税务记录、行业收入报告等确定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再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抚养费数额。
(四)抚养费原则上定期给付,若具备条件可一次性给付;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