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子女不满两周岁,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母亲可积极准备争取抚养权,父亲若想争取需证明母亲存在不适合抚养的情况。
(二)子女已满两周岁,父母协议不成的,双方要收集自身有利于抚养子女的证据,如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等。有已做绝育手术、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等情形的一方可重点突出该优势。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父母在处理抚养权问题时,要与子女充分沟通,尊重其意愿。
(四)父母抚养条件基本相同,若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可出具愿意且有能力帮助照顾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