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时,双方应先就夫妻共同财产协商处理,达成一致协议,明确财产分配方案。
(二)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在诉讼中提供财产证据,配合法院查明财产具体情况,以便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注意收集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据,若发现此类行为,及时向法院反映,让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离婚后发现的,及时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