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责任划分原则,先判断事故是由一方过错、多方过错、无过错还是一方故意造成,对应承担全部责任、按比例承担不同程度责任、无责任、他方无责任。
(二)等待交警依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等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以明确双方责任比例。
(三)若对认定书不服,要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