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男方在离婚时可与女方协商要求退还彩礼,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二)若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男方也可先和女方协商退还,协商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可直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若女方拒绝,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