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自身处于可能涉及传销的环境中,要仔细判断是否存在以发展人数或销售业绩计酬、要求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等情形,若发现符合传销特征且人员达三十人以上、层级三级以上,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二)对于企业经营者,要确保经营模式合法合规,避免采用类似传销的计酬和发展人员方式,防止触及法律红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