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握诉讼时效:牢记产品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若自权利受损之日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
(二)关注特殊情形:即便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诉讼时效同样按三年执行。
(三)注重证据收集:及时收集并保留产品质量问题、损害后果、因果关系等与产品损害相关的证据,用于诉讼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