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或营利活动,即便已归还24万公款,也可能会被判刑,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争取从轻处理。
(二)若挪用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但在案发前归还,存在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可向司法机关提供相关归还证据,证明自身积极弥补过错。
(三)若符合情节轻微的情况,比如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息等,可以向法院请求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同时准备好相关能证明情节轻微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