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民间借贷公告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要明确在立案起三个月内审结并判决,留意公告期不计入审限,可关注案件进展,及时与法院沟通。
(二)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正常是立案起六个月内审结,若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经院长批准可延六个月,若还需延长要报上级法院批准,当事人可在适当时间询问法院是否有延长审限的情况。
(三)对于公告送达法律文书时间较长的情况,虽不影响审限计算起点,但当事人可了解公告送达进度,以便知晓后续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公告期间不计算在审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