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母亲存在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等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情况,父亲可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等,向法院请求直接抚养子女。
(二)对于已满两周岁不满三周岁子女的抚养权问题,父母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都要准备能证明自己具备更有利于子女成长条件的证据,比如稳定的收入证明、良好的居住环境证明等。
(三)若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该方要着重收集能证明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证据,如孩子的学习情况、社交圈子等方面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