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想通过协议离婚,一定要提前知晓有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做好时间安排,不要在当天就期望完成离婚手续。
(二)在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时要谨慎,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明确约定,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三)冷静期内双方要冷静思考,如果一方决定反悔撤回申请,要及时持有效身份证件、《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等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四)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要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切勿错过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