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婚前协议时,要确保双方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表达真实意思,避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二)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地约定债务承担情况,避免模糊表述。
(三)在与债权人发生经济往来时,可通过书面告知等方式让债权人知晓婚前协议中债务承担的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