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民法典》对不同情形下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有明确规定。受欺诈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行使撤销权,这是为了保障受欺诈方及时维护自身权益,避免因时间过长导致证据缺失等问题。
(2)受胁迫的当事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因为在胁迫状态下,当事人可能无法自由表达意愿和行使权利,所以从胁迫行为终止开始计算期限是合理的。
(3)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需行使撤销权,这是考虑到重大误解情况相对特殊,需要及时纠正。
(4)无论何种情形,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这是最长的时间限制。
提醒:
要注意不同情形下撤销权的行使期限,避免因超期导致撤销权消灭。若遇到相关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以确定最佳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