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人应配合法院传票要求准时出庭作证,以保障案件顺利审理和事实查明。不得无故拒绝出庭。
(二)若因健康原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无法出庭,证人要及时向法院说明情况,申请经法院许可后,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三)若证人收到传票却不出庭且无正当理由,可能面临法院训诫;若是必须出庭情形,经院长批准会被处以十日以下拘留,证人应认识到这种行为的严重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包括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情况。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