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借贷合意证据是起诉他人还钱的基础。借条、借款合同这类书面凭证能直接表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具有很强的证明力。若没有书面凭证,电子聊天记录中体现借款意思表示的内容也可作为证据,这拓宽了证据收集的途径。
(2)交付凭证是证明借款已实际发生的关键。转账记录能清晰反映资金流向,有力证明借款交付事实。现金交付时,收条或证人证言可作为交付现金的证明,但相对转账记录,其证明力可能稍弱。
(3)其他证据也不容忽视。催款记录能证明债权人主张过债权,涉及诉讼时效问题。对方身份信息则是确定被告主体资格的必要条件,没有准确的身份信息,可能导致无法顺利起诉。
提醒:
收集证据时要注意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