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夫妻双方想和平离婚,可自行协商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后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正式办理离婚手续。
(二)对于两岁儿子的抚养,若双方能达成共识,可协议轮流直接抚养。若无法协商,法院通常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判决,母亲有抚养条件且要求抚养的,大概率会判给母亲;若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父亲请求直接抚养,法院会支持。
(三)若双方无法协商离婚,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由法院根据审理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