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充分材料。在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时,要详细且明确地写清子女抚养归属、财产分配方式和债务承担情况等,确保协议内容完整、合法。准备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时,要确认证件在有效期内,材料无遗漏。
(二)严格遵守时间。牢记离婚冷静期为三十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要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避免因错过时间而需重新申请。
(三)慎重决定。在冷静期内认真思考离婚决定,避免冲动撤回或盲目坚持,以理性态度对待婚姻关系的结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