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不满两周岁,若无母亲不宜抚养情形,尽量争取孩子随自己生活,若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父亲可积极举证争取抚养权。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要努力展示自身良好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如稳定的经济状况、适宜的生活环境、与孩子深厚的感情等,以说服法院将抚养权判给自己。
(三)孩子已满八周岁,平时要注重与孩子的沟通交流,让孩子愿意表达跟自己生活的意愿。
(四)若双方抚养条件相当,可考虑与对方协商一方抚养一个孩子或轮流直接抚养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