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追求交易便捷,在日常生活小额交易场景,可选择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像在菜市场买菜等,简单快速完成交易。
(二)涉及重要交易、金额较大或者权利义务关系复杂的情况,应优先采用书面形式,如房屋买卖、大额借款等,这样发生纠纷时能依据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三)在某些特定交易习惯中,若双方经常通过行为来达成交易,也可考虑其他形式,但要注意保留相关行为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