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有力证据,如分居协议、家暴报警记录等,增加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
(二)对方有正当理由无法到庭,可与法院保持沟通,了解延期审理的安排,准备好后续诉讼所需材料。
(三)对方下落不明,配合法院进行公告送达,同时积极搜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