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在刑拘期间可及时委托律师,律师能会见嫌疑人了解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等。
(二)在侦查阶段,家属可与侦查机关保持适度沟通,了解案件进展,但不要干扰正常侦查工作。
(三)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提出辩护意见,若有补充侦查情况,可关注补充侦查的结果。
(四)审判阶段,当事人和家属要做好庭审准备,配合法庭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