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已离婚2年,正常无需退还彩礼。若不存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些法定情形,给付方要求返还彩礼较难得到支持。
(二)要是给付人能证明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极度困难等特殊情况,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退还彩礼,由法院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