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当地标准。由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不同,可通过当地法院、检察院公告或咨询律师,明确本地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
(二)明确特殊情形。若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情况,即便数额未达当地标准,也可向警方报案,警方应立案追诉。要准确界定这几种情形,如多次盗窃是两年内三次以上,入户盗窃是进入相对隔离的家庭住所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