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尝试协商,双方就抚养权归属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明确相关权利和义务。
(二)若协商不成去诉讼,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亲生活,但母亲存在不宜抚养情况时除外。
(三)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要从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与子女感情等方面证明自己抚养能力和条件更优。
(四)对于八周岁以上子女,要注重与其沟通,让其表达真实意愿。
(五)在诉讼中积极收集能证明自身抚养优势、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