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不可抗力事件存在,保留好自然灾害的相关报道、政府文件等能证明不可抗力发生的证据。
(二)及时通知对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并意图解除合同,可通过书面、邮件等方式,保留通知记录。
(三)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证明,如气象部门的灾害证明、政府发布的政策文件等。
(四)若能协商一致,签订解除协议,明确解除时间、善后事宜等内容。
(五)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确认解除合同效力。
(六)遵循减损规则,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