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经营同类营业,非法获利十万元以上会被立案追诉,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等。
法律解析: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针对的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这类特定主体。他们若利用职务之便,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和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业务,且获取的非法利益达到十万元以上,就会被司法机关立案追诉。一旦构成此罪,依据非法获利数额不同量刑有别,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会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数额特别巨大,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数额特别巨大”尚无统一明确标准,由司法机关结合实际情况判定。这一规定旨在维护国有公司、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和利益。如果对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还有其他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