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撰写上诉状,要写清楚当事人信息、原审法院名称和案号、上诉请求以及理由。
(二)准备当事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三)准备原审判决书、裁定书副本,以证明原审案件情况。
(四)若有新证据支持上诉主张,要准备证据材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
(五)委托律师代理上诉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公函;委托公民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