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回重审的上诉案被撤销后,原一审法院必须重新组成合议庭,重新开庭审理,原来一审合议庭的法官不得再参加该案的合议庭。一切审判过程全部按一审程序进行。刑事案件被告上诉发回重审,重审(也按照一审程序进行)后不服再上诉,也是要根据具体案件中破告被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是否足够,结果是否“罪刑”相适应(正确)。改判机会也是有的。无论民事或刑事诉讼,发回重审案件的原因是由民诉法、刑诉法的相关条款规定的。二审法院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在审理过程中存在程序上的违法行动,法律规定了一审审理、判决过程中,如果存在这样的问题,二审法院就要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而不可以直接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