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责任的划分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以下为你分析不同情形下的责任认定可能性:
电动车主要或全部责任的情况
电动车未让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如果该三岔路口有让行标志指示电动车需要让行主路直行车辆,或者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时,电动车从支路进入主路未观察并让行直行车,那么电动车可能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
电动车存在其他违法行为 :若电动车驾驶人存在闯红灯、逆行、超速行驶、醉酒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这些行为对事故发生起到关键作用,那么电动车驾驶人可能要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小车承担部分责任的情况
小车超速行驶 :即使小车在主路正常行驶,但如果存在超速行为,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可能无法及时制动或避让,从而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或加重了事故后果。这种情况下,小车驾驶人可能要承担一定责任。
小车未尽到注意义务 :主路行驶的小车驾驶人有义务注意观察周边道路情况,特别是经过路口等特殊路段时。如果小车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存在注意力不集中,如玩手机、疲劳驾驶等情况,没有及时发现从支路进入的电动车,未能采取有效的避让措施,那么小车也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双方同等责任的情况
如果小车和电动车都存在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且双方的违法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相当,那么双方可能承担同等责任。例如,电动车未让行主路车辆,而小车同时也存在超速行驶的情况,此时双方对于事故发生都有过错,责任认定可能倾向于同等责任。
具体的责任划分要以交通管理部门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后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当事人如果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