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抢劫金额一亿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认定为自首情节。
(二)若有检举、揭发其他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等立功表现也可向司法机关说明,以此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对于受害者而言,要及时收集和保留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如现场痕迹、财物损失证明等,为司法机关的调查提供有力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