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房屋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且离婚协议无女方居住权约定,男方要求腾房合理,女方应配合,若拒绝男方可起诉。
(二)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且离婚时已分割归男方,男方能要求女方腾房,女方需按要求处理。
(三)若离婚协议约定女方有一定期限居住权,男方在期限内要求腾房不合理,女方可拒绝。
(四)若男方婚前财产但协议约定女方可长期居住,女方可依协议继续居住。
(五)双方有争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女方可诉讼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离婚协议属于合同,双方应按约定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