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举证需提供多方面材料来确定赔偿范围和金额。具体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证明原被告身份的材料,原告需提供如身份证等证明身份的材料以确定主体资格,被告则需提供身份证号、住址等信息明确责任承担者。
2.医疗相关材料,包括医疗机构的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等,用于证明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及医疗费用支出。
3.误工材料,收入证明、误工证明等可证实误工损失。
4.护理材料,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或护工合同等可作为护理费证据。
5.残疾材料,若构成残疾,需有伤残鉴定意见书以主张残疾赔偿金等。
6.被扶养人材料,若有被扶养人,要提供被扶养人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
7.交通住宿材料,交通费用票据、住宿费票据等能证明因就医等产生的合理费用。
建议在收集材料时及时、完整,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