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盗窃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可不认为是犯罪,进而不判刑。日常中判断是否属于此情况,要综合盗窃金额、手段、造成后果等多方面考量。
(二)当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时,不再追究刑事责任。需根据法定最高刑来确定追诉时效,如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就不再追诉。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四)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作不起诉决定。像有自首、立功表现且盗窃数额小的情况就可能符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