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已满16周岁致人轻伤二级,应承担刑事责任,但会从轻或减轻处罚。可积极与受害者沟通赔偿,争取对方谅解,这在量刑时会被考虑。
(二)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二级,虽不负刑事责任,但家长或监护人要加以管教,必要时由政府收容教养。
(三)在司法程序中,可向法院提供能证明犯罪情节较轻的材料,如犯罪动机单纯、初犯、悔罪态度好等,争取轻判或适用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