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若想争取抚养权,母亲可积极提供能直接抚养孩子的证明,如稳定居住环境、经济收入等。
(二)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可先协商抚养权归属,若协议不成,双方都要收集自身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如良好经济条件、健康生活环境、充足陪伴时间等,同时可收集对方存在不良嗜好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要注重和孩子沟通交流,尊重孩子想法,让孩子表达真实意愿。
(四)若一方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另一方应收集相关医疗证明;若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要提供相应手术证明或医疗诊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