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被怀疑盗窃面临可能被刑事拘留30天情况的人,如果认为自身未实施盗窃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能证明自己不在场、无作案条件等证据。
(二)若确实实施了盗窃行为,应主动如实供述,争取从轻处理。
(三)家属可以为其聘请律师,律师能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了解案件进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