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女方起诉离婚时,共同财产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一方损害共同财产利益可少分或不分;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一方付出较多义务有权请求补偿。
法律解析:
《民法典》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先由双方协议分割共同财产,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损害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法院会让其少分或不分财产。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像婚前财产等,依旧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另外,若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在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请求补偿。离婚财产分割情况复杂,若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