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主体条件:申请人必须是与商标局作出的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注册、撤销或宣告无效等决定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只有符合这一主体资格,才有申请商标评审的权利。
(2)理由条件:申请需在法定的评审事由范围内,例如商标局驳回申请缺乏法律依据,或者他人注册的商标违反禁用条款、存在恶意抢注等情况。
(3)时间条件: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如对驳回申请决定不服,需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4)形式条件:申请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按规定格式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5)费用条件:需要缴纳商标评审费用。
提醒:申请商标评审时要严格遵循各项条件和法定期限,确保申请材料完整准确,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